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辦法
頂崗實習是指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到相應實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頂崗實習是學院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學生步入社會、正式上崗前提高綜合素質的必經階段,其有利于學生提高職業技能水平,開闊視野,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利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勞動觀念,并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激發創業熱情。為進一步提高頂崗實習質量,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教職成〔2016〕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學院成立以院領導為組長,分管院領導為副組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及各系、學生工作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頂崗實習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生頂崗實習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實施,辦公室掛靠在招生就業處。 二、學生頂崗實習方式:學院統一推薦和學生自行選擇實習單位。招生就業處牽頭制訂學生頂崗實習工作相關規定、檢查評估、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 三、招生就業處對擬選定的實習單位進行全面考察,并與符合實習要求的單位簽訂有關協議,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四、學生按照《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完成校內知識學習后,在校期間各方面均合格的學生,方可參加學院推薦的頂崗實習。 五、凡自愿參加學院推薦的頂崗實習學生,須服從學院統一安排。 六、學生參加有關用人單位招聘而未被錄用的學生,學院將繼續予以推薦(原則上以二次為限);因學生本人原因未被錄用或未參加面試的,學院不再予以推薦,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七、辦理頂崗實習相關手續及注意事項 1、凡符合實習條件的學生,根據學院公布的實習單位的招聘信息和要求,到班主任處填寫《學生頂崗實習報名表》。班主任審查并簽名后,將此表交至招生就業處匯總; 2、經審核同意可以推薦實習的學生,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筆試或面試; 3、被實習單位錄用的學生,到財務處繳清所有費用,填寫《學生離校申請表》,到有關部門辦理離校手續,并與學院簽訂《學生頂崗實習協議書》,做好出發準備; 4、招生就業處按照實習單位要求,為學生開具相關證明,做好出發安排工作,并派出專人帶隊,協調有關事宜; 5、學生在赴實習單位途中應聽從指揮,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停車如廁后即回車內,不得閑逛,途中不得抽煙、喝酒、尋釁滋事; 6、學生到達實習單位后應服從帶隊老師及用人單位的安排,有問題及時溝通,不得擅自無故做出有損學院及用人單位聲譽的事情; 7、凡因身體等原因未被實習單位錄用的學生,需及時向帶隊老師如實反映情況,并服從帶隊老師的下一步安排。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再次推薦資格 1、報名且被錄用后無正當理由未赴實習單位報到者; 2、赴實習單位途中嚴重違法違紀影響學院聲譽者; 3、證件或材料弄虛作假,到實習單位后復查被拒絕錄用者; 4、到實習單位后未被錄用又不服從帶隊老師安排者; 5、到實習單位后違法違紀被辭退或開除者; 6、未經學院同意擅自離開者。 九、頂崗實習紀律和安全須知 1、學生實習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實習單位和學院的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實習單位和學院的雙重管理,對違反實習相關規定的,學校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給予相應處分; 2、學生應愛護實習單位實施設備,如有給實習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服從實習單位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主動參加實習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及崗前培訓,虛心學習,刻苦鉆研,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4、實習期間未經學院許可,學生不得擅自變更或離開實習單位,否則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5、學生在實習期間通過電話、短信、QQ等任一方式每月向招生就業處跟蹤服務老師和家長匯報實習情況,學院以此作為評定實習成績的重要依據,三次以上無故沒有匯報或聯系不上的,學院將給予相應處理。若聯系方式改變,須及時告知班主任和招生就業處跟蹤老師,無視實習紀律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且實習成績為零; 6、學生不得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吃陌生人的食品,不收陌生人的禮物,慎交朋友,不與網友見面,不把異性帶到實習單位留宿,不得私自在外住宿,否則帶來的安全事故,責任由自己承擔; 7、上下班途中,應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財務安全等安全事項;不到人群擁擠、有潛在危險的地方湊熱鬧或游玩,不得到江河湖泊等無安全設施的場所嬉水,否則后果自負; 8、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者,憑縣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等材料向學院及實習單位遞交離崗申請,獲批準后按實習單位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且應在三天內回校重新辦理實習安排。未經批準擅自離開者,按曠課論處,其實習考核等級定為不合格; 9、個人儀表應端莊,不染發,不戴首飾,不留長指甲,男生不留長發; 10、不抽煙、不酗酒、不賭博、不偷竊、不打架斗毆;不進入舞廳、酒吧、游戲室等娛樂性場所;不沉溺于網吧,杜絕通宵上網; 11、學生實習期間未經校方批準,不得參加校外的任何組織及社團活動;不準以學院的名義從事任何商務或其它違法活動; 12、在實習期間,不得參與傳銷或直銷活動; 13、學生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辦法》所有規定,履行《學生頂崗實習協議書》條款。違反頂崗實習紀律和安全要求的學生,按學院及實習單位的相關規定處理。 十、頂崗實習跟蹤管理服務 1、學生離校前,招生就業處以實習點或實習區域為單位,組織學生建立QQ群和填寫跟蹤服務卡,符合條件的實習點成立班委會和團支部; 2、實習期間,招生就業處跟蹤服務老師通過電話、QQ等方式與實習單位和學生聯系、溝通,了解企業對學生的評價及學生對企業的意見反饋,掌握學生思想動態,并做好跟蹤服務與記錄工作; 3、在實習人數較多或實習點相對集中的地方,學院安排實習指導教師進行統一管理,及時疏導學生實習期間的心理問題,并解決生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難,做好學生穩定工作; 4、招生就業處不定期對實習單位進行回訪,看望實習生,深入了解學生實習情況,并就實習單位開展顧客滿意度調查,及時將意見建議交至學院質量管理辦公室; 5、招生就業處每年根據安排對本學年度的畢業生實習情況,以及企業對學生和學生對企業的意見反饋進行統計、匯總與分析,形成《畢業生就業情況分析報告》。 十一、頂崗實習離崗、轉崗及住宿要求 1、實習期間,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辦理離職者,須與家長及跟蹤服務老師取得聯系,經學院同意后,按照實習單位相關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并于離職后三天內回學院重新辦理實習安排; 2、實習期間,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崗。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崗者,須家長同意,經實習單位和招生就業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 3、實習期間,學生原則上須到用人單位統一安排的宿舍住宿,若特殊情況須到用人單位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監護人簽字同意,由學院備案后方可辦理。 十二、頂崗實習考核鑒定程序及相關規定 實習期滿,學生填寫《學生頂崗實習考核鑒定表》,進行自我評價,并將此表按時交至學院招生就業處審核。招生就業處根據學生實習期間的表現和用人單位的評價,給出頂崗實習綜合成績,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校內課程成績和頂崗實習成績皆合格者,方可辦理畢業手續。成績合格者攜帶此表到招生就業處領取就業報到證,到學生工作處領取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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