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助學須知
來源: 發布時間:2023-08-28 08:31:59 點擊數:次
2023年助學須知 助學政策:1.國家獎學金:國家對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全國每年獎勵2萬名學生,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2.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規定分區域確定。江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15%確定。國家助學金每學期評選一次,每年補助2000元。 六盤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和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江西省有以下17個地區的農村學生(不含縣鎮)全部直接納入享受國家助學金范圍。
3.國家免學費對象: 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規定分區域確定。江西省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10%確定。 學校以國家獎學金、免學費、國家助學金為主,暑期愛心家訪、勤工助學為補充,竭力幫助每一位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助學提示: 1. 學生應在入學前辦理好身份證,入學后必須提交戶口本復印件(戶口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學生本人社保卡復印件(社保卡需開通金融功能)。 2. 個人申請。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如實填報綜合反映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江西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其中第1至10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扶貧、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殘疾等部門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登記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城鄉低保證、烈士證、殘疾證(殘疾人子女還需提供戶口證明)等有效證件的原件之一核驗,第11類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提供由當地村(居)委會或街道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和相關佐證材料。 3. 建檔立卡、特困救助等各類精準扶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報名入學時請及時告知班主任,并將相關材料交至班主任處。 學生工作處資助中心 2023年8月28日 |